9月3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八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通知从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机制、严格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完善商品住房限售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住房信贷审慎管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九个方面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通知下发后,芜湖市住宅用地供应方面做了哪一些调整?
通知指出,重点加大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中低价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热点地块土地竞拍时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最高限价时转竞配建租赁住房+摇号”、“限地价、竞限价回购商品房+摇号”、 “限地价、竞品质”、在土地出让环节确定商品住房备案均价等多种方式。
二、通知下发后,对学区房房价是否有影响?
在学区房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加强对学位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热点学区严格实行同一套住宅房小学6年内、中学3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认真谋划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入学政策,通过教师交流的方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抑制“学区房”上涨预期。严厉查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利用学区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使用“学区房”进行宣传等行为。
三、通知下发后,物业的管理水平是否会提高?
通知强调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推动“四级”分工的全面落实,强化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健全物业服务信用体系,优化物业服务调处机制,多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动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四、通知下发后,中介还会继续存在吗?
通知规定,加强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证销售、捂盘惜售、强制搭售、价外加价、强制全款购房、恶意哄抬房价、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小区业主群煽动抱团涨价等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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