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芜湖市土储中心
7月2日中午,对2019#宗地2460万元“竞买保证金”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市土储中心向鸠江区税务局完成了缴纳,税务部门及时开具了《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这是我市市区税务部门征收的首笔“竞买保证金”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标志着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
根据规定,我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我市自然资源部门、税务部门、土储中心将密切配合、积极沟通,进一步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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