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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20年1-12月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来源:乐居买房2021-06-02 13:48:04

本文来源芜湖房地产交易信息网

2020年,我市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调度,房地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1.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据统计,1-12月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488.41亿元,同比增长0.9%;其中住宅410.17亿元,同比增长2.2%。

2.商品房销售情况

据统计,1-12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552.7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6%,增速位居全省第二名;其中住宅512.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5%。市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9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5%,其中住宅278.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1%。

3.商品房新开工情况

据统计,1-12月全市房屋新开工面积573.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6%,其中住宅430.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5%。市区房屋新开工面积371.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2.9%,其中住宅268.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7%。

4.商品房批准预售情况

1-12月,全市批准商品房预售面积466.8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其中住宅446.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市区批准商品房预售面积256.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7%,其中住宅242.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

5.商品房销售额情况

据统计,1-12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额483.95亿元,同比增长13.2%,其中住宅450.66亿元,同比增长17.3%。市区商品房销售额322.92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住宅304.52亿元,同比增长19%。

6.商品房销售结构情况

1-12月,市区销售(网签)的商品房中,从购买人户籍来看,芜湖市区居民占93.96%,所辖县(市、区)居民占2.13%,安徽省其他城市居民占2.5%,省外居民占1.41%。

按购买户型来看,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总销售面积的6.9%,90-120平方米的户型占42.76%,120-144平方米的户型占32.36%,144平方米以上的户型占17.98%。

7.土地市场情况

1-12月,全市出让经营性土地36宗(不含科研用地),出让面积249.53万平方米(3743.07亩);其中市区出让面积149.71万平方米(2245.71亩),同比增长56.14%。

二、多措并举,积极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

2020年,我市积极应对疫情及汛期给房地产市场造成的困难,一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统筹多个部门,帮助企业纾困,渡过难关,同时深入调研,及时调度,多次开展投资建设调度工作;另一方面从市场出发,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项目调度,推进城乡有序建设,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完成了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适当展期,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房地产开发项目可提前一个节点拨付预售监管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对企业应按期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行政规费,可适当予以延期缴纳。

二是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开发项目在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时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且可按幢申请预售。对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备案价格8%以上的项目,需重新办理价格申报手续。

三是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履约监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土地出让金可延期缴纳;已出让的地块,受让人可申请项目延期开、竣工。

四是大力推行不见面办理业务。优化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实行房屋网签备案不见面办理。

五是加大调度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市政府10月21日投资调度会议拟定主要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加快销售节奏,会同统计部门对今年完工的项目进行整体核算,对超出计划总投资的项目进行梳理调整,做到应统尽统,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六是制定《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我市全装修商品住房建设及销售行为监管的通知》,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减少全装修房屋交付投诉纠纷。

三、全力以赴,做好2021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2021年,我市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强“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好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更好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

1.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稳定房地产市场”为着力点,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满足首套刚性购房需求、支持改善型购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积极做好分类调控政策的储备方案,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防止市场大幅波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2.提前谋划撤县设区后的市场发展目标,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总体监控。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秩序管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房地产企业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严格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公开及监管信息公示制度,做到全方位监管。

3.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创新和完善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制度,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商品房现场销售行为的监管和指导,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积极引导企业探索研究“业主开放日”活动,减少售后纠纷。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督、物价等部门的联动,及时对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4.加快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提升企业项目信息化建设。为不断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归纳列举守信和失信清单,并给出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依托信用系统建立信用奖惩的自动发起、响应、反馈机制,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守信自律,营造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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